济宁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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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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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济宁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发布,主要受理以下10个方面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不作为,不按规定公开办事流程,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让市场经营主体重复跑,多头跑。

2.慢作为,在履职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市场经营主体造成延误和损失;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问题无视漠视、消极应付。

3.假作为,自设门槛、拔高标准、增加条件、层层加码、重重设限,落实一次“告知制”、审批“时限制”、材料“清单式”不到位。

4.乱作为,在政务服务中故意刁难,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经营主体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押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项目选址、项目审批、工程验收以及审核惠企政策等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介绍工程队、材料商和干预招投标及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捐赠等。

6.在办理土地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滥用职权,久拖不办、压证不发、强制购买服务等。

7.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为受托市场经营主体在项目审批、证照办理、业务承揽、市场监管、财税补贴、资金结算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8.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市场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市场经营主体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或违规增加市场经营主体负担。

9.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融资、招商引资等工作中“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

10.其他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为0537—6712388(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举报信件可邮寄至济宁经济开发区麟祥路1号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 272000);来访反映到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报材料应真实具体,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如实列明时间、地点、具体事项、涉及人员等内容,以便区纪检监察工委处理。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