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案件入选省市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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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高院、西安中院发布“2022年陕西法院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2年西安中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其中,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伟伟商贸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

2022年8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告在其门头使用“五粮液”标识,遂以被告侵害商标权为由,向未央法院邮寄起诉材料,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的费用。

未央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与该案案情相似的三起案件委托陕西省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书。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该协议书向未央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据悉,该案系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下沉后,基层法院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在诉前化解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有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有机整合,为运用陕西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生动实践。该案通过向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借力,与陕西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发挥专业调解组织力量,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在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从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 华商报记者 王强 通讯员 王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