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费管理

本报银川3月24日电  (记者秦瑞杰)近日,宁夏教育厅联合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制管理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服务收费内容,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通知》指出,课后服务收费是由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依规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中小学生家长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额度,以及同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核定学校课后服务绩效工资增量,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单列项目管理,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通知》强调,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单位收取,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格执行“以收量支”,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2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