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3月24日,汇添富纳斯达克100ETF基金提前结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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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汇添富基金发布关于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660,基金简称:汇添富纳斯达克100ETF,场内简称:纳指1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697号)注册,已于2023年1月31日开始募集发售,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

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投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3月24日,从2023年3月25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24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24日。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30亿份(折合为金额30亿元人民币,下同),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的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过30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结果。

汇添富纳斯达克100ETF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基金、期货期权等相关衍生工具的合约市值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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