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各区中小学招生重要信息梳理(附时间节点) 重点聚焦

2023珠海各区中小学招生重要信息梳理(附时间节点)

一、香洲区


(资料图)

(一)公办中小学

网上报名:5月8日-22日

协助上传特殊材料:5月13日-15日

公示拟录取香洲户籍新生名单:6月5日-9日

公示拟录取转学插班学生名单:6月26日-30日

反馈非香洲户籍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7月6日

非香洲户籍学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6日-18日

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5日

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或资格:8月4日

(二)民办中小学

网上报名、非香洲区户籍生、政策性照顾生递交资格材料:5月8日-22日

公示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7日-11日

第一阶段(容闳学校、茵卓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12日

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6月12日-6月25日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参加)补报名、非香洲区户籍学生提交材料、审核信息同步进行:7月25日-8月7日

第二阶段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及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15日

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提交入学材料并确认学位:8月15日-8月25日

未取得民办中小学学位的学生补录:8月28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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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湾区

① 5月8日至5月22日:网上报名

② 5月23日至6月9日:信息审核

③ 6月14日至6月20日: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资格名单公示

④ 6月23日: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拟录取结果公布

⑤ 7月8日至7月9日:金湾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跨区报读学生现场资料审核

⑥ 5月23日至7月5日:相关部门核查积分入学学生积分

⑦ 7月6日:反馈积分入学学生积分

⑧ 7月6日至7月18日:“”积分入学学生积分复核

⑨ 7月28日至8月1日:公布分数线、公示资格名单公布积分分数线,积分入学学生资格名单公示

⑩ 8月3日:公布积分入学学生拟录取结果

⑪ 8月4日至8月9日:积分入学学生补录

⑫ 8月14日至8月18日:积分入学学生补录结果公示

⑬ 8月20日至8月21日:积分入学学生现场资料审核

⑭ 8月26日至8月27日: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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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斗门区

时间

具体工作

负责单位

4月1日—4月30日

1、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3、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教育股

各学校

5月8日—5月22日

1、新生网上报名

2、提交报名材料

各学校报名服务

窗口

5月8日—5月28日

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反馈斗门户籍学生入学信息。

职能部门

5月29日—6月2日

1、5月29日-31日,未报名的本区户籍生,携全部资料到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补报名,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向报读的公办学校提交材料。

2、6月1日-2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到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教育股

各学校

6月15日—6月21日

1、6月15日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6月21日公布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教育股

各学校

6月1日—7月6日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相关部门

报名窗口

7月8日

招生系统反馈非斗门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教育股

7月8日—7月17日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斗门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各学校、家长

报名窗口

7月8日—7月17日

各职能部门在网络后台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教育股

各职能部门

7月21日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2、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教育股、各学校

7月24日—7月25日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全部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复核。

教育股、各学校

7月28日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教育股

8月1日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教育股

8月2日—8月3日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各学校、教育股

8月4日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斗门区教育局。

教育股

8月15日—8月16日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学校

8月21日—8月27日

新生注册、入学

各学校

9月1日

正式开学。

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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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新区

(一)5月8日—5月22日:网上报名。

(二)5月23日—6月16日:信息审核。区教育部门汇总网上申请信息,统一提交至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22日前信息为准。

(三)6月20日—6月23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四)7月2日:第一批拟录取学生携相关资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7月6日:公布非高新区户籍学生信息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六)7月7日—7月14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复核。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七)7月17日—7月21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八)7月25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九)7月31日—8月4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十)8月8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十一)8月10日—8月11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十二)学校自主安排“阳光分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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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一)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2日)

(二)审核信息(5月23日-6月30日)

(三)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4日-7月18日)

于7月14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

(四)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17日-7月21日)

(五)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4日-8月8日)

于8月4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二批录取名单。

(六)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4日-8月25日)

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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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鹤洲新区(筹)

(一)网上报名(5月8日—22日)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8日- 5月22日)

(三)审核信息

(四)公示第一批户籍类拟录取学生(6月5日-6月9日)

(五)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名单(6月12日- 6月16日)

(六)积分入学分值核查(6月19日-6月30日)

(七)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7月3日)

(八)公示其他类别学生(含补录)录取名单(7月3日-7月7日)

(九)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十)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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