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正在推进中 慧舍科技已向公司控股股东支付9000万元

9月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称,9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签署了《关于第二次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截至公告日,慧舍科技已向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了磋商诚意金、首期款、保证金合计9000万元。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相关审批程序仍在进行中。


(资料图)

▲合力泰公告截图

公告称,2023年6月5日,合力泰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或“转让方”)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舍科技”或“收购方”)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慧舍科技(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3年6月8日,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慧舍科技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慧舍科技已支付磋商诚意金及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8月5日,交易双方签署了《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慧舍科技已向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23年8月16日,公司与收购方慧舍科技指定的供应链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在该框架协议项下与供应商以及供应链企业三方签订具体供应链服务协议。

2023年8月18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要求慧舍科技尽快落地上述协议事项,并要求其在2023年8月21日24:00前给予上市公司进一步的资金支持,若达不成上述要求,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2023年8月22日,慧舍科技及其相关方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600万元人民币,慧舍科技指定的供应链企业已与公司及采购供应商三方落地执行了供应链服务业务。

2023年9月7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与慧舍科技签署了《关于第二次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慧舍科技已于2023年9月7日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追加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第3.2.2条所述慧舍科技应付的第二期款项延期至2023年9月13日24:00前由慧舍科技支付完毕。前述保证金在前述第二期款项最后付款日视为慧舍科技已支付保证金同等金额的第二期款项,《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项下保证金同日也转为同等金额的第二期款。

(2)因慧舍科技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慧舍科技应按《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的约定,即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2023年6月9日)起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收款账户实际收到足额第二期款项的期间,慧舍科技应当以迟延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应与第二期款同时进行支付,其中违约金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名下的非共管账户,第二期款支付至《股份转让协议》第3.3条所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名下的共管账户。

(3)若出现慧舍科技未按本协议履约的情形时,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权不予退还慧舍科技已支付的磋商诚意金、首期款、《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项下保证金和本协议所述已收取的保证金,还有权通知慧舍科技解除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及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约定。不予退还款项通知或解除通知函发送至《股份转让协议》第10.7条约定的慧舍科技指定邮箱时即视为送达,对慧舍科技产生相应的不予退款或解除协议的效力。

截至本公告日,慧舍科技已向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了磋商诚意金、首期款、保证金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

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相关审批程序仍在进行中。

(文章来源:读创)